“我的上千万元一夜之间全没了!”昨日,佛山石湾的袁先生焦急地给本报打来电话。原来,他丢失的是悉心经营了五年的网络游戏中的极品装备以及几千万游戏币,而他每个月缴费的密码保护预警服务竟然毫无察觉!虚拟世界的财产算财产吗?袁先生是否还能追回他丢失的“上千万元”呢?
事件:五年网游心血一夜“蒸发”
从××西游公测时起,袁先生就开始玩这款网络游戏,至今已有五年时间。只要生意清闲点,袁先生就会打打游戏挣游戏币,甚至于自己花现金去购买一些贵重的装备。
2007年6月12日上午8时,袁先生照常打开店门准备上网玩游戏,却愕然发现,自己注册的会员账号、极品装备以及几千万游戏币不翼而飞。袁先生悲痛欲绝:“就像自己的孩子走失了,吃不下也睡不安。”
质疑一:运营商系统中毒
“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别的玩家盗走了,二就是运营商的网络数据出现故障。”袁先生说,他玩网络游戏都是在自己的电脑上,别人不可能知道他的账号密码。
袁先生透露,就在他的网游现金和装备一夜消失后,连日来游戏里的不少玩家都纷纷抱怨自己的账号被盗,“大家都怀疑是上周运营商系统中了病毒。”
但袁先生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多次与运营商联系,得到答复都是网游的数据库没有问题。
质疑二:密码保护形同虚设
袁先生说,为玩这款网络游戏,他专门申请了每个月5元的密码保护服务,服务上声明如果发现装备大面积被解锁等情况将通过短信第一时间通知玩家,“我拥有各种装备都是加密的,账号被盗为何没有任何密码保护的短信通知我?”
追讨:向运营商索要交易记录遭拒
按照游戏规则,游戏人物的装备必须通过交易才能转移出去。但袁先生向运营方提出要求打印自己网络游戏装备的交易记录或去向,却遭到了运营商的拒绝。
昨日上午,根据网游××西游网页上提供的两个客服电话,记者与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房长波拨打了多次,但均显示为电话录音无人接听,一直未能联系上该运营商。
律师:玩家对虚拟财产流向享有知晓权
“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房长波认为,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运营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也应得到保护。很明显,运营商拒绝提供玩家所有虚拟财产的流向的情况,是不合理的。
“玩家既然购买了网络游戏运营商提供的密码保护服务,就相当于签订了一份保管合同。”房长波表示,如果确实能够证明,运营商在袁先生的虚拟财产被盗时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及时警示,导致袁先生财产损失,运营商应当承担由于违约而给玩家袁先生带来的损失。 (转)